要认真注意人格发展中的和谐性、协调性
一般而言,所谓人格发展的和谐性、协调性,至少有以下两层涵义:一是强调"内部的和谐":即人格内部各种特征之间的和谐和协调;另一个则是与外部的和谐、协调:即人格与环境(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)之间的"和谐"。
人的全面发展是什么?显然,它就是一种和谐和协调。要求当代青年做一个"四有新人"实际上也是一和谐和协调。遗憾的是,过去我们只是将这些要求停留在口号的抽象上,所缺乏的是具体的实践操作。
所谓"内部的和谐"指的是"知、情、意"诸特征的协调发展。"高智低能"是不和谐,"重智轻德"也是"不和谐"。一个人如果物质需要适度、精神境界比较高尚、行为能够自律、能充沛地进行工作,那么,这个人的人格之发展还是比较地和谐的。遗憾的是,无论是社会或是个人,在对当代青年人或自身的人格发展的要求上,经常发生倾向性的问题,都处于一种"不和谐"的状态,譬如说,就青年人的需要,有不少青年人的需要层次较低,只是物欲性的、经济性的,忽视了自己的精神需要,这就是最大的不和谐。
所谓"外部的和谐",指的是一个人能使自己很好地与群体相处,能很好地与他人相和谐,能很好地与群体相和谐,能很好地与社会的文化相和谐。反之,如果一个人与社会、与单位、与群体处于异常紧张的状态,例如,将"人与人之间的关系"看作是"狼与狼之间的关系",彼此之间没有一点同情、关怀、温暖,就说不上这个人的人格是健康的、和谐的。当代青年在发展中的一个很是值得注意的问题是:在重视自己的发展的同时,不注意与周围社会环境的协调,人际关系搞得很紧张,在群体上找不到他自己应有的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