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格发展要注意自己主体价值的迷失
所谓人格,指的是在一定社会生活实践过程中形成的、具有一定倾向的心理特性的总和。每一个人的人格,都反映出一定的价值,其人格价值的大小,指的是人在自己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功效或作用。它既可以反映在人对社会的贡献之中,这就是"人格的社会价值";也可以反映在个人发展是否完善之中,这就是"人格的自我价值"。理想的人格价值,总是两者完满地统一。
过去,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,将人格的价值过于定位于社会,所重视的是人格的"社会价值",忽视的是人格的"自我价值"。而目前的倾向呢,由于社会的失控、软弱和无序,则又出现了另一个极端的倾向发展,过于定位于个人。历史已经狠狠地惩罚了过去的那种过于强调人格的"社会价值"的那种倾向,它可以使人们产生"一时的前进动力",而且很快地表现出"精神的疲软"。而现实社会所暴露出来的问题,无可置疑地说明了那种简单地将人格的价值定位于自我的局限性,不是吗,理想的缺乏,价值的沦丧、庸俗的物欲化等等,都构成了对"社会的反动"。
显然,上述两种倾向都是错误的。作为跨世纪的青年人应该将人格的"自我价值"和"社会价值"很好地统一起来,应该在实现人的"社会价值"时充分发展自己的"人格的力量",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(知识)、能力(包括潜能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