诊断肥胖症的标准是什么?
肥胖既然这么不好,达到什么标准才算肥胖呢?严格地讲,肥胖症公认的定义是指体内蓄积的脂肪量超过理想体重的20%以上,而非指实际体重超过理想体重的20%以上。也就是说,肥胖症是体内脂肪太多,特别是一种叫作甘油三酯的中性脂肪太多,叫体脂太多。体脂测定才能真实而准确地反映人体的肥胖程度,可是测定方法比较复杂,所以,目前常用衡量肥胖的标准是体重。只要这个人没有水肿,体重就能够反映其肥胖程度。具体方法如下:
(1)理想体重公式:理想体重(千克)=身高(厘米)-105(常数)。凡实测体重在理想体重的上下浮动10%之内为正常体重范围。有一个改良的公式,认为更适合于中国人,即理想体重(千克)=[身高(厘米)-100]×0.9。凡实测体重超过理想体重的10%为超重者,实测体重超过理想体重的20%则为肥胖。
(2)体重指数(BMI)公式:体重指数=体重(千克)/身高(米)的平方。是目前最为常用的衡量肥胖的指标。世界卫生组织(WHO)1998年根据BMI值,把肥胖标准定为BMI>25为超重,BMI>30为肥胖。2000年,亚太地区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此标准予以修改,使之符合对亚洲人的评判,即BMI>23为超重,BMI>25为肥胖。根据我国自己的资料判定正常、超重、肥胖的标准则为:BMI20~24为正常;BMI>24算超重,BMI>28算肥胖。顺便要说明的是,虽然BMI与肥胖密切相关,但也有几种不相符的情况要注意:①健壮运动员肌肉发达BMI较高,但并非体脂多、肥胖所致。②身材过矮者的BMI常落在肥胖的BMI范围内。③不同人种超重和肥胖的BMI值亦不同。④正常生长发育期的儿童,其BMI的区分值与成人也不一样。⑤孕妇和量不准身高的老年人也难用BMI判断。
(3)腰围和腰围与臀围比值:可以和体重指数联合使用。腰围是反映体内脂肪总量和脂肪呈中心性分布状况的综合指标。测定方法是直立时,绕脐一周的腹围长度。文献认为:男性腰围>103厘米、女性腰围>88厘米,属向心性肥胖;国内资料:男性腰围>90厘米、女性腰围>80厘米即视为腹型、中心型或苹果型肥胖。目前腰臀比值已不常用,因为单测腰围的结果与计算腰围/臀围比值相同。腰围/臀围比值,正常男性0.8~1.0、女性0.7~0.85,超过者则意味着脂肪在腹部堆积为中心性肥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