狂犬疫苗的使用亦分为两种情况
①咬伤后:对一般咬伤,即皮肤无流血的轻度擦伤、抓伤或破损皮肤被舔舐,应于0(第1天,注射当天),3(第4天,以下类推)、7、13、30天各在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狂犬疫苗1支,儿童用量相同,注射部位大腿前内侧区肌肉。
对严重咬伤,除应按上述方法注射狂犬疫苗外,应于0、3天注射加倍量疫苗,并在0天注射疫苗的同时用抗狂犬病血清(40 IU/kg体重)或狂犬病免疫球蛋白(20IU/kg体重)浸润咬伤局部和肌肉注射。抗狂犬病血清与疫苗联合使用比单独使用疫苗更有效,严重咬伤后48小时内使用,与疫苗注射部位必须分开,注射前必须做过敏试验。凡联合使用抗狂犬病血清或免疫球蛋白者,必须在疫苗全程注射完毕后,再加强注射2~3针疫苗,即在全程注射后第15天、75天或第10、20、90天分别加强注射1针。
凡注射疫苗1天前注射抗狂犬病血清、慢性病人、免疫缺陷症、服用免疫抑制药物、老人、严重营养不良和咬伤后48小时才开始免疫等7种情况,均应于初种时加2~3倍疫苗量,分部位注射,才有较好的免疫效果。
被咬伤后的伤口处理:就地及时对伤口进行清洗消毒。可用3%~5%肥皂水或01%新洁尔灭或清水充分洗涤,较深伤口冲洗时,用注射器伸入伤口深部进行灌注彻底清洗,再用75%乙醇消毒,继之用浓碘酊涂擦。局部处理越早越好,即使延迟几天也不应忽视局部处理,即使伤口已结痂,也应将结痂去掉后按上法处理。伤口不宜包扎、缝口,开发性伤口应尽可能暴露,必要时使用抗生素或精制破伤风抗毒素。
②对未咬伤健康者预防注射,可按0、7、21天注射3针,1年后加强1针,以后每隔1~3年再加强1针。
目前我国现正使用的有浓缩地鼠肾细胞狂犬病疫苗、精制VERO细胞狂犬病疫苗和精制地鼠肾细胞狂犬病疫苗。